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代书遗嘱虽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但确系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能否认定有效问题的答复分类: 法律法规福建民生传承法律服务中心2017年5月2日标签: 代书遗嘱福州遗嘱见证福州遗嘱见证律师福建遗嘱库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代书遗嘱虽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但确系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能否认定有效问题的答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京高法[2011] 238号《关于代书遗嘱虽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但确系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能否认定有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继承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的代书遗嘱不宜认定为有效。 此复。 2011年12月6日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蔡思斌律师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对《关于遗嘱公证能否因未录音或录像而被撤销的请示》的复函相关文章民法典| 你以后从爸妈那继承的,可能是游戏装备…2020年5月20日遗嘱人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的效力问题2019年4月16日《关于“遗嘱中的标的物在拆迁安置后是否算标的物的变更,若是公证遗嘱,是否因标的物的变更而需要办理相关公证遗嘱的变更”问题的答复》2017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分家析产的房屋再立遗嘱变更产权,其遗嘱是否有效的批复||福建遗嘱库提示2017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福建民生传承法律服务中心提示】2017年5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2017年5月8日